中国证监会日前规定,自3月1日起,新股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以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公司推介。

   


1、中国证监会日前规定,自3月1日起,新股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以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公司推介。  
  根据规定,新股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,应与其招股说明书概要(或招股意向书)同日同报刊登,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同天发布,公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网站名称、出席推介人员名单、时间(推介不少于四小时)等。所选择的直播网站应尽可能保证投资者上网通畅,直播内容应以电子方式报备中国证监会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。
  证监会还要求主承销商积极协助新股发行公司做好网上推介。